消息
农民获得用电成本补偿
推出了一项新服务“棉花原料和谷物生产商的抽水厂和灌溉井消耗的电力成本的补偿”。
根据2024年1月5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PP-5号,对2018年5月3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第320号决议进行了适当修改和补充。随着这些变化,农业补贴信息系统中引入了一项新服务“棉花原料和谷物生产商的抽水厂和灌溉井消耗的电力成本的补偿”。
补贴将根据以下条件分配:
– 使用现有滴灌、雨灌或离散灌溉系统灌溉棉花原料和粮食作物时,消耗的电量为电费的100%;
——未采用节水灌溉技术灌溉棉田、粮田时,按其成本的50%分配所消耗的电量。
补贴申请首先由区工作组审议,然后由农业部(会同能源部、水利部)审议,并根据相关结论分配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