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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植物油免征增值税
2021年底前,乌兹别克斯坦进口植物油、葵花籽、亚麻籽以及大豆免征增值税。
总统签署了“关于向民众提供某些类型食品的措施”的法律。关于它 报告 司法部新闻处。
根据该文件,自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商品免征增值税:
— 向乌兹别克斯坦境内进口植物油、葵花籽、亚麻籽以及大豆;
——植物油(棉籽油除外)生产和(或)销售的营业额。
与此同时,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 对某些类型的食品征收出口关税;
— 商业实体允许出口不超过 50% 的植物油(HS 编码 1512 11 – 1512 19),这些植物油是通过加工这些实体进口的葵花籽油和葵花籽而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