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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节水技术的农业生产者给予补贴
《关于扩大农业节水技术推广机制的措施》(2019年10月25日第PP-4499号)获得通过。
根据该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
- 向农业生产者提供补贴,以支付部分引进节水灌溉技术的费用,以及为其购买和建设分配的银行贷款的部分利息费用;
- 农业生产者为实施节水灌溉技术而签订的进口合同不受预算资金接受者签订的进口合同强制审查和登记的要求;
——取消国家预算对在低产土地上种植原棉以满足国家需要的农业企业提供财政支持的程序。
另外,根据该决议,自2022年1月1日起:
- 通过国家预算补贴支付原棉和谷物生产中抽水机和灌溉井的电力成本的程序仅适用于采用节水技术的生产者;
- 允许农业生产者使用水管理组织的灌溉井和垂直排水井来灌溉农作物,前提是使用节水灌溉技术。
同时,将制定2020-2030年水资源管理发展概念。
供参考,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 2019 年 6 月 17 日第 UP-5742 号批准了 2019 年至 2022 年农田节水技术实施预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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