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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补贴将进一步增加
内阁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了第434号决议“关于批准向畜禽养殖场种植和销售的产品提供补贴程序的规定”。
- 对畜禽养殖场种植、销售的产品给予补贴程序的规定;
- 典型的区(市)委员会组成,确保畜产品补贴的有效组织。
《条例》指出:
- 补贴畜禽养殖场的条件;
- 补贴分配所需文件、审议程序和补贴分配决策;
- 拒绝提供补贴的理由以及对拒绝补贴的决定提出上诉的程序;
- 监督补贴接受者对所分配补贴的预期用途的程序。
根据《条例》,用于出口的畜、禽、鱼产品不享受补贴。
已确定,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补贴从共和国预算分配给以下增值税纳税人:
- 家禽养殖场 - 每出售一个鸡蛋 50 苏姆,每出售一公斤农场生产的家禽 1,000 苏姆;
- 畜牧养殖场 - 对于这些农场饲养并作为肉类出售的大型和小型反刍动物,每公斤活体重 2,000 苏姆,每升牛奶 200 苏姆;
- 养鱼场 - 采用集约化方法养殖的冷水鱼(鲑鱼、鳟鱼和鲟鱼)每公斤 3,000 苏姆,其他类型的鱼 - 1,000 苏姆。
安装网上收银机以销售现金或使用银行卡(支付终端)支付的商品由补贴受益人负责。
要获得补贴,申请人应在销售产品之前通过国家兽医和畜牧业发展委员会的网站 my.vetgov.uz 向“Chorvanasl”区域中心的代表提交申请。
根据补贴接受者提交的申请,补贴分配至下个月25日。
财政部国家财政管理司是对补助资金定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
http://kun.iz/ru/nevs/2021/07/29/agriculture-will-be-allocated-additional-subsi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