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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支持基金的活动正在得到改善
通过了“关于彻底改进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农业支持基金活动”的总统令(编号 UP-6179,2021 年 2 月 26 日)。
根据该法令,财政部下属的国家农业支持基金的活动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用于棉花采收的贷款利率的部分补偿将由基金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将在贷款的前 9 个月内支付补偿金,以涵盖:
部分本币商业贷款利率高于中央银行主要利率,但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商业银行对外币贷款制定的利率最高可达30%,但不超过3个百分点。
2021年,商业银行将向蔬菜种植集群、农场和其他蔬菜生产者提供为期9个月的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蔬菜种植成本的40%,年利率按中央利率执行。银行(考虑到银行的保证金 - 2%)。
对主要地区蔬菜种植的商业贷款,从2022年收获开始,实行利率超过央行主要利率部分的补偿制度。
该法令明确了该基金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