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国际农业展览会“AgroWorld Uzbekistan 2026”

25 - 27 三月 2026, 乌泽展览中心 NEC /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消息

乌兹别克斯坦通过引入数字技术简化海关程序

自2021年12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国境车辆检查站通过单一窗口信息系统对货物植物检疫证书进行核发,并取消植物检疫机构对商品和运输单证的加盖登记。这种简化代表了引入先进数字技术简化海关程序的第二阶段。

为了通过引入先进的数字技术进一步提高海关当局的效率,同时简化海关手续,2021年9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关于简化海关手续和进一步完善国家海关服务当局的组织结构” ”被采纳。

由于该文件对其条款对某些类别商品的适用没有保留,因此提供的所有内容同样适用于水果和蔬菜。

根据该文件,乌兹别克斯坦正在创建用于远程电子申报的非类别海关哨所。从2021年10月1日起,他们应出现在塔什干、锡尔河、卡什卡达里亚和花拉子模地区的国家海关委员会(SCC)部门,并从2022年4月1日起逐步出现在国家海关委员会的其他领土部门。

该法令规定的简化海关程序和改进海关当局活动的过程分几个阶段进行。

a) 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海关将开展远程电子申报远程清关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FEA)提交的电子货物报关单;

b)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在乌兹别克斯坦边境的车辆检查站:

— 通过海关信息系统“单一窗口”或与其集成的信息系统执行植物检疫和兽医当局检查和处理货物相关文件的任务;

— 取消植物检疫和兽医当局对商品和运输文件的盖章和登记;

— 在车辆进入边境点之前,采用基于单一发票预付所有应付费用的做法。

五)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 海关当局作出退还多付或征收关税的决定后,这些资金将退还给外贸活动参与者三个工作日内;

— 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最短期限为14天,在在这段时期不收取利息;

——不征退税的加征关税金额为计算基值的20%;

——正在引入实践假释直至完成检查,根据海关当局指定的对外贸易活动的商品名称确定货物代码,确保缴纳关税;

- 创造了演示的可能性统一规定确保在多项海关业务框架内外贸活动参与者履行缴纳关税的义务;

——根据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申请,海关当局做出初步决定,确定货物应缴纳的关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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