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乌兹别克斯坦将设立动物和区域牲畜集群识别、登记和监测中心
8月24日,我国国家元首签署《关于完善畜牧养殖业标识制度的补充措施》的令。这是司法部新闻处报道的。
该文件特别讨论了在乌兹别克斯坦引入动物识别、登记和监测系统。
第一阶段,2023-2024年,该系统将在我国25个地区免费实施。
第二阶段,即2025年至2026年,该系统将扩展到共和国其他地区。
兽医和畜牧业发展委员会已被指定为负责实施该计划的机构。
该文件还批准建立动物识别、登记和监测中心。
在上述25个区县中,畜牧业集群将出现在以下地区:
- 肉类和乳制品的生产,以及从人口中收集、加工和以成品形式销售;
- 生产成品饲料并在方便人口的地区设立销售点;
- 向家庭供应生产性种畜;
- 屠宰场、生皮接收和加工设施的参与;
- 与皮革原料加工企业合作生产皮革成品。
新的集群将获得6000万美元的贷款,以及至少100-150公顷的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它们将通过减少谷物和棉花的播种面积来分配。
今年12月1日起,畜牧场进口自用种牛的增值税,在委员会担保的基础上,在180天内缴纳增值税。
决议还规定了当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付的补贴分配:
- 对于生产畜产品的农场——从国外进口的每单位纯种牛为200万苏姆,每单位纯种绵羊和山羊为40万苏姆;
- 家禽养殖场 - 支付与进口每单位一日种鸡相关的 15,000 苏姆费用。